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犯罪概念的功能是从整体上回答什么是犯罪、犯罪有哪些基本属性,从原则上把犯罪行为与其他行为区分开来。而犯罪构成的功能则是要解决具体行为构成犯罪的规格和标准问题。换言之,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
首先,作为犯罪概念基本属性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也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其次,犯罪构成又是犯罪概念及其基本属性的具体化,犯罪构成通过其一系列主观与客观的要件,使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这一本质特征得到具体而明确的体现。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犯罪概念来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而需要通过具体的犯罪构成来分析。只有当一个行为符合某个罪名的犯罪构成时,我们才能认定该行为构成该罪名。
总之,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是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具体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该充分运用犯罪构成的知识来认定和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