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是刑法中用于描述犯罪成立条件的关键元素。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分为以下几类:
1. 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表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如故意、过失、目的等。
2. 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其存在的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则需要法官进行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
3. 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正面地表明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则是指否定犯罪性的要素。
4. 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与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
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为任何犯罪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素。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则是指部分犯罪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素。
5. 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则是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的,但未在刑法明文规定中的要素。
以上是关于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分类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