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从申请到结束大概需要6个月的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委托执行的案件,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