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是10日。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时间在30日内,其他行政机关一般也是相同期限。
责令改正的期限在我国的行政处罚法中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该期限由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自行决定。
未明确规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一般不超过30日。
责令改正”并非行政处罚的一种,是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是行政处罚的一个程序而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在学理的分类上当属于“行政命令”之一种。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七天是工作日,如果双休日事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则七天包括双休日,不管怎样,七天都不包括节假日。
所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处罚,只是保证法律实施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因此,在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时候,要同时责令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不能以罚了事,让违法行为继续下去。否则就使行政处罚成了违法行为的“通行证”,这是要绝对禁止的。个别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内容不明确。要求当事人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应该明确、具体,有针对性。有的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整改要求就是“责令改正”,缺少改什么、怎么改的内容。由于过于简单化,往往改正的效果不佳,甚至流于形式,起不到责令改正的应有作用。个别行政机关把责令改正与行政处罚相混淆,个别行政机关往往轻视责令改正。
首先应该重视责令改正的使用。为了区别于行政处罚,有必要在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单独制作下达责令改正文书。
其次下达的整改意见应该明确整改的具体问题,有必要的话,还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要求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起七日内,
通过“消防办事大厅”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纸质备案表。对不需取得施工许可(装修、改造、用途变更等)的建设工程,应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备案。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处罚,责令建设单位在5日内备案,并确定为检查对象;对逾期不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备案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通知建设单位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