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与诈骗的区别:
1、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侵犯的对象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对象是社会不特定公众或单位的资金,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对象是某一特定人或单位的公私财物。
一、集资诈骗罪要达到多少人才会认定为犯罪
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就会构成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损失由谁承担
三、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根据国务院颁发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1、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2、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3、这意味着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和损失将由自已承担。
四、一般认定非法集资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未经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批准权限的部门超过批准权限的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投资者本息,除货币形式外,还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具体的对象是指公众,而不是具体的少数人。需要注意的是,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吸收社会人员为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4、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本质,为了掩盖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