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的投保人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来证明确诊了相应的重疾病症。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原因可能不仅仅是因为证明材料不足,还可能因为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未被满足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五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和风险等级。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提供与保险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2.《保险法》第六十七条,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理赔有关的证明材料。
3.《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三条,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事实或者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拒绝赔偿,应当证明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情况和风险等级,并提供与保险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同时,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理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在此基础上,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并且投保人认为自己提供了足够的证明材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