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有两人名字其中一人可抵押。
房产证有两个名字一个人能抵押,但在签字的时候,必须是两个人一起签,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就不能办理。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房产证加名字流程如下: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房产证变更登记申请表及其他必要性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产证加名变更登记;
2、房屋登记机构对当事人双方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房屋登记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后,确定自愿合法后,进行不动产登记簿的加名登记。
综上所述,除了本人名下的房产以外,借款人所提供的他人名下的房产也是同样可以获得银行的认可的。但是,为了避免发生法律纠纷,抵押他人名下的房产时,需要征求得到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同时并出具同意低押的相关声明材料,这样才可以彻底让银行对此没有疑虑;若是你没经过房主的同意,就私自把房拿去银行抵押,银行可是会拒绝你的申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