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农民买菜应按照不占用绿地、盲道、消防通道,不影响交通秩序,不侵害他人利益和不污染环境卫生的要求。2. 在允许设摊的场地以外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等进行摆摊设点的均属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第三十七条
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