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补办。当事人住院发票,是当事人住院治疗,医疗机构收费时开具的收费凭证。该发票由财政部门商卫生部门统一制定,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具有唯一性。丢失的,不可以补办。但可以复印,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可作为证据适用。不过,一些保险机构可能不会单凭此支付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