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民事纠纷中,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从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对于两年后是否还能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答案是不可以。
对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和其他必要的材料;其次,法院会受理申请并发出执行通知;最后,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于被申请人来说,如果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仍不履行义务,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后果。例如,法院可能会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来强制执行;如果被申请人有隐匿财产等行为,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惩罚。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强制执行前,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身份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等。这些材料将有助于提高申请的效率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