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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前应该怎么办?

2024-01-19 来源:意榕旅游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以下事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经催告后,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以下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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