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最新的关于执行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发文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18.05.28 生效日期: 2018.05.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法〔2018〕141号 引用文档:法律速递(1)篇[正文]字体大小: 小 中 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进一步推进“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整体目标的实现,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近期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问题(一)执行法院应当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7]7号,以下简称《失信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审查被执行人是否符合纳入名单的法定情形,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
(二)具有《失信规定》第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失信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已经纳入的,应当撤销,纳入后才具有《失信规定》第三条第(一)、(二)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屏蔽。
(三)对于有失信期限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的,应当依照《失信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具体操作按我院“法明传[2018]33号”通知要求进行。(四)案件已经以终结本次执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