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二审撤销原判;2、再审;3、公证处将申请人拉入黑名单;4、被遗漏的继承人进行追偿。
法定继承继承人遗漏出现在这几个方面:
1、继承诉讼;
2、房产继承公示;
3、继承公证;
4、上述情况以外,部分继承人私分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