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合同的内容有: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房屋信息;房屋的价格与中介服务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相关事项;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维修基金的处理;物管费用及过户;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