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固然可恨,但他的的人生权利受法律保护。在符合“正当防卫”条件,即现场逮住的人贩子为了逃脱,有危及其他人生命安全的的特定情况下,打伤人贩子,依法可以减轻或免于处罚。假想防卫或者防卫过当,即人贩子没有反抗的情况下,打伤人贩子,必须依据伤害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若是打死人贩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具体的责任包括: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基准刑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
a、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
b、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c、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
d、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
e、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伤残等级,刑期增加六个月。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若是直接打死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则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