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不能撤销结婚证,只能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因胁迫结婚,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一年内提出。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无法约束当事人,财产由协议或法院处理。
法律分析
民政部门无法撤销结婚证,撤销结婚证应向法院提出。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