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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省慢性疾病如何报销

2023-10-02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一)包括情况1.2021年1月1日之前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未申请慢性病资格的;2.使用异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资料申请慢性病资格的;3.使用门诊病历申请慢性病资格的: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阿尔兹海默症五个病种,患者如果无住院资料可提供近三年三次以上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门诊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及需要持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进行申请。4.复审病种需在慢性病待遇享受期满前三个月内进行申请,认定通过后待遇享受期为2年。政策过渡阶段,已经统一将复审病种待遇享受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二)复审病种包括: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癫痫、紫癜性肾炎、硬皮病、视神经萎缩、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巨趾症、慢性活动性肝炎、多耐药肺结核、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三)办理流程参保人员持申请资料(见附件3)并填写《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经参保单位(城镇职工)或社区(城乡居民),提交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条 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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