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金额不对,处理方式是:
一、可以持社会保障失业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金核定表》,去单位所在地的这个管理中心咨询办理。
二、可以带上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去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查询,由社保机构给予更改。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去社保局吗
这要看具体情况,要是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且失业保险缴纳一年可以办理失业领取失业金。
离职后,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通常如下,具体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应该以当地为准,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而员工个人档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在十五天内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而如果当事人一时没有新单位,可以暂时挂靠原单位。
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二、社会保障卡现在还能办理嘛?
(一)社保卡的介绍社会保障卡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标准制作,可在全国通用,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二)社保卡的种类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
(三)社保卡的主要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三、社保卡里的失业金怎么转出来
社保卡是不能取现的。社保卡的主要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个人社保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可以取出来的: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2、参保人因故死亡,3、参保人出国定居,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5、外地农村户口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养老保险个人交费部分的,单位部分不能退,其他的社保不能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九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