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还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夫妻户籍所在地再生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一、男人是否享有生育权?
男人也享有生育权。生育权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来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离婚后再婚可以生小孩吗?
离婚后再婚可以再生孩子。若双方均无子女,则可以生三个孩子;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也可以生三个孩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