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不能分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二婚不能分割婚前财产。当事人对婚前财产的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一、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是否必须公证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并不是必须要公证。婚前财产无论是否公证,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特殊约定的除外。法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后女方能得到哪些财产
离婚后,如果双方未对婚内财产进行约定,女方一般可以分割取得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分割,仍归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法院会在财产均等分割的基础上,按照照顾子女、女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