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骂领导一般不能开除。
骂领导不是开除员工的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的赔偿金。如果在公事上员工没有犯错,在私事上辱骂领导就被辞退,肯定是违法辞退。
如果没有该员工消极怠工的证据,又是以辱骂领导作为辞退理由,仲裁很有可能是判公司违法辞退。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如果事实符合严重违反制度达到解除合同条件,完成正常工作交接,工资正常结算。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