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考虑妇女、儿童利益,实际情况和过错程度,解决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同居期间共同所得按共有财产处理,赠与和索取财物需酌情处理;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处理;患有严重疾病者应适当照顾或提供经济帮助。
法律分析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在具体分割时,法院判决根据的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这一文件,其中以下原则应当充分考虑:
1.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造成对方贫困的,可酌情返还。
3.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拓展延伸
同居协议中的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同居协议中的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取决于双方在签订协议时的约定。一般来说,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分配:1)按比例分配:根据贡献程度或协议约定的比例,将共同财产进行划分;2)协商分配: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3)分割分配:将共同财产分割成两份,每一方各自拥有一部分;4)公正分配: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分配。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建议在签订同居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分配方案合法、公正,并保护双方的权益。
结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过错程度进行妥善分割。分割时应照顾妇女、儿童利益,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赠与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索取财物造成对方贫困的可酌情返还。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一方,应适当照顾或给予经济帮助。在同居协议中,分配共同财产的方式可根据双方约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法公正,保护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