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4个月=61224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9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173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97445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24元=558669元。
一、全国各省的伤残等级赔偿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注:一到四级伤残单位不能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赔偿标准算四级一般工伤怎么计算赔偿
一、医疗费。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药品费+住院服务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二、康复治疗费。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三、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工伤职工到外地就医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x70%x天数;四、交通费。按照用人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一般是实报实销。五、护理费。(一)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二)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乘以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乘以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乘以30%。六、停工留薪工资。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乘以停工留薪月数。七、伤残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八、工伤伤残赔偿费。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1、第一种方案:一至四级:一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二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2、第二种方案: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一次性计发。一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42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10年。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本人工资)×60%×10年。二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39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10年。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本人工资)×50%×10年,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36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10年。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本人工资)×40%×10年。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33个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10年,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本人工资)×30%×10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