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标准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按人均分摊每月2000元,但每人不超过每月1000元。赡养人可约定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方式,需签订书面协议,且在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适用于赡养60岁以上的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总结: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标准为2000元。
法律分析
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标准: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什么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是指赡养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以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综上所述,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标准总和为2000元。
拓展延伸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中的赡养老人:减轻纳税负担的关键措施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中的赡养老人是减轻纳税负担的关键措施之一。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可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通过赡养老人的方式享受相应的扣除优惠。赡养老人指的是纳税人扶养、赡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无法独立生活的近亲属。通过申报赡养老人,纳税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少相应的扣除金额,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额。这项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纳税人履行家庭责任,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纳税人的经济负担,提高其可支配收入。因此,赡养老人作为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的一部分,对于减轻纳税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享受的一项优惠政策。根据规定,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可扣除2000元;赡养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不超过每月1000元。分摊方式可以约定或被赡养人指定,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减轻纳税负担的重要措施,鼓励纳税人履行家庭责任,提高可支配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三章 社 会 保 障 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