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达到一定的标准是要向国家缴纳税款的,这是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到纳税人如果有老人赡养支出的话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六十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六十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个人所得税老丈人算吗
不算。赡养老人界定:1、父母其中一位年满60周岁的,就可以扣除。2、子女均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此外,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千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若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需要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千元的扣除费用,但不能超过每月1千元。
二、被赡养老人需年满多少岁
被赡养老人需年满60岁,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含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三、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是什么意思
1、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2、专项扣除费用是这次个税改革很重要的一部分,减轻了个人税负,有利于个税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
3、专项附加扣除项的设立,实际上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五险一金免税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基础上,再给居民个人增加了免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金额再纳税。
4、专项扣除的费用主要有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等。
5、专项附加扣除总共六个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第一,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扣税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能扣多少: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选择父母分别扣50%,要么选择父母一方扣100%。
第二,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扣税对象: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能扣多少: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选择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第三,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
扣税对象: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能扣多少: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第四,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
扣税对象: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能扣多少: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第五,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
扣税对象: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能扣多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第六,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
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能扣多少: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