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司可以为员工申请取保候审,并作为保证人。
申请人为保证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申请人担任保证人。保证人系在市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申请人和保证人保证监督被保证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
(1)保证不离开本市;
(2)保证随传随到;
(3)保证不干扰证人作证;
(4)保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一、被取保候审后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被取保候审人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强制取保候审需要担保人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包括:监督被保证人遵守以下规定:没有经过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地方;基本信息发生改变的,要在一天的时间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立即到案;不能干扰到证人作证;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取保候审保证人要及时报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