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建立普通门诊统筹,逐步将门诊里多发病常见病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二-加强慢性病特殊疾病的门诊保障,将费用高治疗周期长的疾病门诊费用也逐步纳入门诊保障费。三-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四-参保人员除了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以持医院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符合规定的纳入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五-个人账户除了本人可以使用,还可以用于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