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中一般保证责任范围包括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给人做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
1、被控告。如果借款人违约还款,出借人就会控告保证人。不过,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后果是不一致的。
在一般保证中,出借人找借款人还款未果的,经过诉讼或是仲裁后还是不还的,并且经过法院执行后确定无力还款的,那么出借人即可转而找保证人还钱。
而连带保证的责任较重,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的,出借人既可以找借款人还钱,也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还钱,并且不管是追偿还是控告都没有先后之分。
2、被宣判破产。如果保证人的债务超过自己的偿债能力,那么就有可能跟着债务人一样被宣判破产。
不过,保证人被追偿后,可以接着找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不肯积极还款的,照样是可以去法院起诉追偿的。
一般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还款时得走以下的步骤:
1、先准备一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债务人积极还款,并提供保证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
2、到债务人所在地法院,根据管辖法院的规定,一般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
3、起诉被受理立案后,接着按照法院给的通知书进行。
4、按时出庭应诉,如果提起诉讼后,没有出庭应诉的,那么法院可以做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