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破产债务如果资不抵债也是需要偿还的。债务应当清偿。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分期偿还。但有偿还能力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因此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如果是永久性破产,只能用债务人现有的个人财产清偿,法院会审理,判决,然后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