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补贴领取流程:
1、申报。每年1月和7月,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向所属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核查。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资料进行核实、对送资料人进行登记造表。
3、公示。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将符合医疗补助条件的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公示5日后无异议的,由社区(村)汇总后将汇总表及申报资料统一上报街道社保站复核。
4、审批。区医保中心对上报资料审核后,送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审定。
5、告知。街道社保站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6、领取。审核通过的投保人或其指定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等资料到区医保中心办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保补贴的形式
社保补贴实际上资金主要来源于就业补助资金。根据先关规定,根据补贴对象可以分为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根据发放对象又可以分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社保补贴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助资金主要补贴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负担部分,但是劳动者自己承担部分不补贴。如果是自己实现灵活就业,对于个人缴费的具体数额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贴,但是补贴上限一般不得超过个人负担的2/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也是如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