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和新就业人员由参保单位统一办理。求职人员、其他人员申领社保卡,需要由本人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劳动部门指定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