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工作没入职,仍存在劳动关系,应给工资。劳动法规定从第一天上班开始计算工资,没有入职不是不发工资的借口。如公司不办理入职为理由不发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关系成立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业务的一部分。
法律分析
已工作没入职,显然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然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应当给工资。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工资。劳动法当中规定的员工的工资的计算是从第一天开始上班就有的,没办入职不是公司不发工资的借口,哪怕自己在用人单位上了一天的班就离职了也是有工资的,如果公司也没有办理入职为借口就不发工资的话,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是员工维权的途径。有工资。已工作没入职,显然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然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单位没有为员工办入职,但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发放工资。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就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拓展延伸
入职后的薪资待遇如何?
入职后的薪资待遇将根据公司的政策和您的职位而定。我们公司致力于公平和透明的薪酬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经验和市场行情来确定薪资水平。我们会与您进行详细的薪资谈判,以确保您获得公正的待遇。此外,我们还提供有竞争力的福利和奖金计划,例如医疗保险、年终奖金和员工福利计划等。我们重视员工的贡献,并努力为您提供良好的薪酬福利待遇,以激励和奖励您的工作表现。
结语
已工作没入职,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当给工资。单位没有办入职,但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发放工资。入职后的薪资待遇将根据公司政策和您的职位而定,我们致力于公平和透明的薪酬制度,为您提供公正的待遇和竞争力的福利奖金计划。我们重视您的贡献,努力激励和奖励您的工作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