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的,根据我国现行最新政策,如果在异地身份证遗失等,可在异地进行补办。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补领的交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所以办理身份证不一定要在户口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