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爱不犯法,但是要结婚,即不犯法也不合法。同性恋属于民法领域的范畴。在民法领域,实行的是法无禁止即许可,也叫“法不禁止皆自由”。其含义是只要行为人不实施侵犯他人合法的私人领域这一为法所禁止的不正义行为,就享有充分的自由。
一、同性恋行为构成《民法典》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条件
众所周知,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它的内容包括:
1、婚姻应是一男一女的结合;
2、已婚者不可再行结婚;
3、禁止任何婚姻关系以外的两性关系。
夫或妻一方与他人发生同性恋关系,表面看来,这种行为是发生在同性之间的,似乎并不违反《民法典》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其实不然,我国《民法典》第1043条明文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夫妻双方互相忠实包括性行为方面的忠实,这是婚姻的单一性与排他性的必然要求。夫妻一方与他人保持同性恋关系,事实上与无过错方不存在感情相吸的可能,同性恋一方在思想主观上,已经有了第三者,尽管这种第三者是同性的,但结果仍然是将夫妻的感情排斥在外,这就带来了夫妻之间无性爱的可能,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最终导致双方丧失共同生活的基础,引发夫妻关系解体的后果。
二、婚姻自由是政治权利吗?
婚姻自由不属于政治权利。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此外,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三、情侣一起住违法不
不违法。未结婚的成年人可以选择与谁同居,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法律也不干涉。法无禁止即自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侣可以在一起居住。但是在同居之前应首先明确对方是否结婚存在合法配偶,如果与有配偶者同居可能构成非法同居,是为法律禁止的行为;若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则构成重婚罪,双方成年也无配偶的情侣在一起居住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