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公民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换领、补领的,本人自愿到受理点提出申请。
(2).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和照相回执单;
(3).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其它证明材料)和照相回执单。
(4).核对《xx省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申领登记表》,确认申领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