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纠纷必须提供的证据有:
1、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和情况证明;
3、子女情况证明,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育子女的说明及相关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
5、住房性质,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
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当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