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民法典》中的直系亲属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是指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上上下下的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