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怎么才作废处理
合同作废处理的情形包括:
1.合同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合同;
2.合同债务已经履行、免除、抵销;
3.合同被解除;
4.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合同作废声明怎么写
合同作废证明,属于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的问题,必须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只有经过共同签字的合同作废证明材料,才是合法的。否则,凡单方面签字的合同作废证明,都是违法的无效的。在声明中,应该注明:双方当事人名称,应与原合同中一致。详细介绍合同存在的问题,或者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争议,如果继续履行会对双方都造成损失,为了防止日后争执经过双方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将某某合同作废。原合同双方涉及的权益和所有条款,双方免除,互不纠缠。本次协商证明,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证明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合同作废和合同终止的区别
首先,原因不同。合同终止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要件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条件,导致合同无效。
其次,认定不同。合同终止是达到法定或约定的条件后而终止。而合同无效的认定需要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
第三,溯及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被宣告无效后使合同关系发生消灭既往的效力,具备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