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签订的合同什么情况下作废

2023-10-15 来源:意榕旅游网

合同没有作废一说。

合同主要分为是否有效、是否终止履行情形。合同的有效性在民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合同双方是否自愿、内容是否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否违法,签订是否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是否存在重大误解。

哪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呢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2)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3)发包方无权发包的。

(4)滥用职权或者采取欺诈、胁迫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订立的经过双方签字盖章不一定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无效

婚姻协议是一种双方的合意行为,只要不违背当事人的真正意愿,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效力性规定和良好的社会习俗,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相应的,无真实意思表达,违法违规的协议就是无效的,不受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