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公示期规定如下:个人独资企业在清算前15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公告,债权人有30日申报债权。合伙企业清算人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公告,债权人有30日申报债权。
法律分析
企业注销公示期的规定期限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拓展延伸
公司注销程序中公示期的时限是多久?
公司注销程序中的公示期时限通常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注销程序中的公示期一般为45天。在这个期间,公司必须在指定的报纸或官方网站上刊登公告,向公众公示公司即将注销的事项。公示期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提出异议或主张其权益。因此,在公司注销程序中,公示期的时限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注销公示期的时限是保护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国公司法规定,公示期一般为45天,期间公司需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向公众公示注销事项。债权人在接到通知后30天内未申报债权的,或在公告后45天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将可能影响其权益。因此,企业在注销程序中务必严格遵守公示期时限,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