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构成酒后驾车的,由公安局处理,检察院审查后起诉法院,法院包括立案、法院调查、调解和判决: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院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出庭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双方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院辩论:各方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和论证;
5、法院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的,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合议庭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