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是否具有固定期限。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在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合同,可以长到几年或者短到几个月。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具体终止日期,只有在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才能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
法律分析
区别很大,主要是一个是有到期的合同,一个是长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拓展延伸
无固定期限合同和终身制劳动合同:权益保障与雇佣灵活性的平衡
无固定期限合同和终身制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就业形式,它们在权益保障和雇佣灵活性之间寻求平衡。无固定期限合同为雇主和雇员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使得雇主可以根据业务需求灵活调整员工数量和结构,同时也给了雇员更多的就业机会。然而,由于合同没有固定期限,雇员的权益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包括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和长期稳定性等方面。相比之下,终身制劳动合同提供了更多的权益保障,确保了雇员的长期就业稳定性和福利待遇。然而,这种形式的就业缺乏灵活性,对雇主来说可能无法适应市场变化和业务需求的快速变化。因此,权益保障与雇佣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是关键,需要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加以规范和保障,以确保雇主和雇员的权益能够得到合理的平衡和保护。
结语
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期限的长短,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在订立时明确约定了合同的有效期,可以长达数年或短至数月。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具体终止日期,除非符合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持续到劳动者退休。无固定期限合同和终身制劳动合同是不同的就业形式,权益保障和雇佣灵活性需要平衡,法律和制度的规范和保障是确保雇主和雇员权益平衡的关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