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醉驾开庭后的流程如下:
1、宣布开庭,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
2、法庭调查:
(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
(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
3、举证质证:
(1)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一一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
(2)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
4、法庭辩论:
(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
(2)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
5、被告人最后陈述
6、休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合议量刑
7、宣判
8、释法、法庭教育:解释判决结果,使被告人认罪,达到教育罪犯、节约行政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