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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公有住房是否可以进行继承?

2023-10-13 来源:意榕旅游网

公有住房不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依法不能继承。但是如果继承人符合继续承租的条件,有权要求继续承租房屋。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拆迁安置房能否继承分割

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能继承分割,因为拆迁安置房也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出嫁女儿能否继承拆迁安置房

出嫁女儿能继承拆迁安置房,继承权男女平等。只要被继承人没有留有遗嘱另外指定由别人继承拆迁安置房,则出嫁女儿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权利继承拆迁安置房的。

拆迁安置房能否更名

被拆迁人取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后,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名,更改产权人的名字也就是过户,根据法律规定,过户需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税费缴纳凭证、还有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

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安置房能买卖。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问: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答: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以下这些:(一)当事人名称和姓名住所;(二)拆迁安置房的基本状况;(三)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四)房屋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五)装饰、设备标准承诺;(六)违约责任。

拆迁安置房能否交易

未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不可以买卖交易,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2、 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产权证。 该内容由 陈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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