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后不可以立案。企业注销后,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作为被告进行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一、公司吊销诉讼主体资格包括什么问题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应当依法解散清算,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前公司依然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营业执照吊销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营业执照吊销的程序是: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
(二)以清算财产支付各项税费和债务;
(三)清算结束后,申请公司的注销登记并公告;
(四)交回营业执照给公司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