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催收非法债务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如下:
1、主观故意不同,催收非法债务罪主观方面为故意,目的是为了催收非法债务,非法拘禁罪的主观方面也是故意,但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动机多种多样,可能是为了催收债务,也可能是为了泄愤报复,为了逼取口供等等;
2、客体不同,催收非法债务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同时可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3、客观方面不同,催收非法债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