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非法债务罪和非法拘禁罪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罪名,因为非法拘禁案件中,嫌疑人主要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而催收非法债务案件中,主要的表现形式是用违法的方式去催收非法债务,类似于通过暴力方法催收高利贷。
一、怎么区分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
1、犯罪目的不同
实施绑架的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而实施非法拘禁的目的则是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或是为取回“自已应得”的财物。
2、侵犯客体不同
绑架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属于复杂客体;非法拘禁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属单一客体。如果索要自已的财物,就不涉及侵犯他人财产权利问题,故以索要被害人合法的债务为目的进行绑架案件,一般认为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以非法拘禁罪处理。
3、客观方面不同
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构成不仅要有对被害人的非法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一般表现为暴力、胁迫等方法对被害人造成伤害;非法拘禁罪的客观方面构成仅仅是行为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一般表现为公开或半公开的扣押或限制等行为。
4、债权债务关系不同
绑架罪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非法拘禁罪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为非法的债权债务、超过实际数额的债务或者根本不存在债务关系,从而将被害人非法拘禁向其索要财物的行为,则应认定为绑架罪。在司法实践中,应当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确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否则,应当认定为绑架罪。
二、使用暴力到家里讨钱可以告什么罪
使用暴力到家里讨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名,具体需要根据具体的情节来判定。
暴力讨债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暴力催收时,是可以报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因为贷款平台或机构的催债行为必须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如果涉嫌非法拘禁、殴打、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人可第一时间到公安机构报警,警方肯定会及时介入,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的。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居住在债务人家中讨债属于违法行为,债权人涉嫌非法侵入他人的住宅,如果情节较轻的,会被治安处罚,情节较重者会承担刑事责任。
三、非法债务会不会受法律保护
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所谓非法债务,通常指法律禁止或没有法律依据而要求他人履行的债务。
非法,指被法律所禁止,如高利贷、赌债;
没有法律依据,一般指没有法律的规定,如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超过法定标准的赔偿金等。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严重的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罪名为:催收非法债务罪,刑法条文从债务来源角度,明确规定了高利放贷产生的非法债务属于本罪打击的范畴,条文以“高利放贷等”的表述方式来明确非法债务的种类,实践中常见的非法债务还包括赌债、毒债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