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次。个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有下列情形的,还需要注意以下时间点:
1、如果需要所在单位代办去年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在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则需在6月30日前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如果去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在6万元以下但被预扣过税款,可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网络以简易方式申请退税;此时,只需填写或确认您已预缴税额、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快捷申请退税。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