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首先,夫妻双方需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接着,婚姻登记机关需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如果期满后双方仍未撤回申请,则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离婚登记申请将得到批准,并发给离婚证。
法律分析
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1.夫妻双方需先签订离婚协议书;
2.达成离婚协议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3.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需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4.在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5.如果期满后双方仍未撤回申请,则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6.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离婚登记申请将得到批准,并发给离婚证。
拓展延伸
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协议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双方不得反悔并解除协议的时间限制。该条款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双方在情绪激动时做出过激的决定,给婚姻关系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离婚冷静期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手段。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都有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理性分析,避免冲动离婚,减少因情绪失控而造成的法律纠纷和道德谴责。
同时,冷静期也可以给双方提供充分的时间去协商和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避免冲动离婚给婚姻关系带来的不可弥补的损失。
因此,离婚冷静期是保障婚姻关系和谐的有效措施,也是保护当事人权益的法律规定,应该得到严格遵守。
结语
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包括签订离婚协议书、提出离婚申请、离婚冷静期和申请离婚证等步骤。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申请,期满后双方仍未撤回则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条件的离婚登记申请将得到批准,并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