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孤儿院的孩子需要什么条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4、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领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领养成年人除外。,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6、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领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7、领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8、领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民政局收养手续办理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